为迎接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首个“宪法宣传周”的到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体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凝聚宪法共识,培育法治意识,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18]8号)及《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宁普法办[2018]25号)要求,2018年12月4日,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在7号实训楼多功能厅听取银川市委党校副教授曹瑞琴的讲座《宪法修正案》,学校党委书记孙武平、校长邓彦芳、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程华、党委委员兼工会主席康庆华出席讲座。
曹瑞琴教授的讲座从与时俱进的宪法治国理政的基石,因时而变谋发展顶层设计谱新篇,徒法不足以自行宪法必在于你我三个方面,将宪法之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的作用、修改原则、修改内容、本次修宪的意义、宪法的精神主旨等内容以严谨清晰的逻辑和言简意赅的语言讲授出来,使在座的师生对国家新宪法的修订和颁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讲座最后,曹教授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精神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保护人的尊严是宪法的核心。一句句充满哲思的话语在大家的脑海中不断回想。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更多师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让弘扬宪法精神的旗帜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