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面向高中毕业生
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3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宁教学[2016]36号)有关精神及我区有关招生考试的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条 本简章是了解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自主招生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开展自主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学校代码:14498
3. 宁夏代码:6478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类型: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6.办学层次:专科
7.学习形式:全日制
8.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国际科教城
9.邮编:750001
第三条 学校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毕业
证书。
第四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任务分工的通知(宁政发【2017】2号)”文件规定,“我区高校对招收的本区生源的师范专业高职生减免学费。”
第五条 专业介绍
◆ 学前教育专业 专业代码:670102K
本专业是自治区骨干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素养和教育技能,能在幼儿园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能在早教中心,各种幼儿教育与康复机构、广播、电视、图书出版等部门从事儿童教育、科研、康复、宣传、培训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早期教育专业 专业代码:670101K
本专业通过开设婴幼儿卫生与保健、婴幼儿心理学、早期教育理论基础、早期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学前教育科研方法、早期教育管理、家庭教育与指导、婴幼儿游戏与玩具等核心课程,培养热爱早期教育事业,具有宽厚科学文化素养、扎实的早期教育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应用性专门人才,能在早教机构、托幼机构、社区、家庭教育咨询机构等部门从事0—6岁婴幼儿保育和教育、行政管理、家庭教育咨询与指导等工作。
◆ 英语教育专业(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06K
本专业培养具有标准英语语音和良好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掌握儿童教育基本理论和教育教学技能,能胜任幼儿英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具备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在幼儿园、小学、儿童英语培训机构从事英语教学及管理等工作。开设英语语音、英语口语、英语听力、英语视听说、英语翻译与写作、幼儿园英语教学法、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学前教育科研方法、现代教育技术等核心课程。
◆ 科学教育专业(学前方向)专业代码:670119K
本专业是我校顺应学前教育发展前沿水平设置的特色专业,开设核心课程有科学小实验、小制作、科学探究与实验、科技活动设计与组织、现代教育技术、教育学、心理学等。建设有数学综合活动室、环境科学活动展示室、STEM教学实验室、MIDI音乐制作室、3D幼儿玩具打印室等专业实训室。毕业后学生能在幼儿园、小学进行科学课程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并能在科协、科技教育场馆、社区科普站开展与科技教育有关的传播与普及工作。
第二章 自主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考试 方式 |
考生类别 |
科类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学制 |
自主招生考试 |
应届高中 毕业生 具有普通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社会人员 |
文史 |
早期教育 |
4620 (宁夏户籍考生减免学费) |
1200 |
3 |
学前教育 |
英语教育(学前方向) |
科学教育(学前方向) |
理工 |
早期教育 |
学前教育 |
英语教育(学前方向) |
科学教育(学前方向) |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第六条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普通高中毕业同等学历社会人员。
第七条 报考条件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相应要求。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家庭史、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
第八条 报名方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18日—28日用手机或者电脑登录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网注册并填写考生个人信息,我校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后考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学生也可以到学校直接报名。
用手机扫二维码可直接进入报名网址。
第九条 报名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7年4月1日至2日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国际科教城)11号实训楼二楼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纸质报名登记表、一寸照片一张(与报名登记表上同底版)。现场确认无误后,考生在4月3日至7日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四章 考试
第十条 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分值 |
100分 |
100分 |
考试时间 |
4月8日 上午8:30-10:00 |
4月8日 上午:10:30-12:00 |
第十一条 考点安排
按准考证规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我校与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等四所院校联合考试,共设立三个考点。
考点一: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滨河校区(考生分布为银川市、石嘴山市)。
考点二:同心县回民中学(考生分布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同心县、海原县)。
考点三:固原市回民中学(考生分布为固原地区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按考试成绩预录取,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并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第十三条 考试录取原则按平行志愿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果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被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按考试成绩进行调剂,考生最终只被一个专业录取。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1、奖学金:根据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奖励。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
2、助学金:根据国家规定对贫困家庭设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学年、燕宝助学金2000元/学年。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教育局)咨询办理相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事宜,学校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帮助学生办理贷款事宜。
第七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简章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 4772066 /4772077。
第十六条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学校专门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纪委、党政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录取复核、接受社会意见、负责查实反馈。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按宁夏教育考试院招生政策规定,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被录取后考生不能参加2017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高考。
第十八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
第十九条 本简章由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www.goldnweed.com
考生录取信息查询网站:http://222.75.164.132:10010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0951-6123194
联系人:葛老师(13895015559) 史老师(15809617829)
李老师(13895470369)
第二十一条 乘车路线
北京路与友爱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友爱公交车场”,乘坐601路免费公交车到“业勤街唐和路口”站点下车即到。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