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中心)、图书馆: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期末及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一、期末考试工作
1.考试:2019年7月1日—11日
2.阅卷登分时间:2019年7月12日—25日
3.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
二、培训工作
1.时间:2019年7月13日—20日
2.培训对象:40名骨干教师
3.培训地点:首都师范大学
4.责任部门: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
三、会议安排
1.全体教职工大会
(1)时间:2019年7月12日下午4:00
(2)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2.部门会议
(1)时间:7月11日下午2:00—12日下午3:30,具体时间各部门确定
(2)责任部门:各处室、各系(部、中心)图书馆
(3)学校班子成员参加所联系部门会议
四、安全工作
1.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及自查工作;
2.做好物资、水、电、气等财产管理工作,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
3.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4.做好教师假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人身安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五、放假安排
1.学生离校时间:2019年7月11日—12日
2.教职工轮休:2019年7月13日—8月30日
六、开学工作
1.行政人员上班时间: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
2.教职工大会: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30
3.教师培训: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下午2:30
4.部门会议:2019年9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
5.学生报到
老生报到时间:2019年9月1日(星期日)
新生报到时间:2019年9月7日(星期六)—8日(星期日)
6.上课:2019年9月2日(星期一)
七、部门工作
(一)党政办公室
1.做好学校期末各项工作安排落实及学校上半年工作总结上报;
2.做好暑期车辆管理保障工作;
3.做好暑期值班安排,安排本部门人员值班,做好收发文工作及重要通知的上传下达工作;
4.秋季开学全体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
5.负责在8月31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上报7—8月我校意识形态,安全维稳相关材料。
(二)组织人事处
1.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录用手续办理及培训工作;
2.全校教职工工资核算发放工作;
3.及时落实完成上级党建工作安排部署。
(三)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1.在放假前集中对班主任和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全体班主任(辅导员)要负责送每一名学生安全离校。
2.做好招生工作
(1)8月1日-8月4日,组织好2020年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面试录取工作;
(2)做好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
(3)安排专人值班,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四)教务处(科研处)
1.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
2.编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表及教材征订工作;
3.安排做好暑期教师参加培训和学术会议工作;
4.做好下学期迎评工作方案,提前做好安排部署。
(五)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
1.协调沟通做好暑期40名教师赴首都师范大学培训事宜;
2.做好下学期四期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财务和后勤管理处
1.利用暑假对教室、宿舍等生活、供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2.做好暑假工资发放以及教职工差旅费报销工作;
3.安保部门做好暑期校园值班和巡查工作,确保暑假校园安全;
4.做好新生宿舍、教室设施设备配备工作,保障新生正常上课;
5.做好学生普通食堂的协助建设管理工作;
6.做好学校二期围墙建设。
(七)各系(部、中心)、图书馆、幼教集团
1.开展学期总结和档案建设工作;
2.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一次安全自查;
3.认真履职责,确保暑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暑期要求
1.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遇紧急、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确保联系畅通。
2.各处室、系、部、中心正、副职领导假期外出必须向书记、校长请假。
3.教职工假期外出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向党政办公室报备。
4.教职工暑假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要遵守党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教职工合理利用假期进行教学研究,做好开学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