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各类优秀学生
评定工作的通知
过去的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在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班主任的辛勤耕耘下、全体同学的积极参与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体学生无论在学习、身体素质、心理健康、专业技能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进步,涌现出了一批在班级管理、学习、纪律、劳动卫生等方面优秀的学生。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同学中掀起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培养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根据学校学生奖励条例,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中涌现出的各类优秀学生进行表彰,现将各类优秀学生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班主任认真做好评选上报工作。
一、评选类别
1、优秀班委 2、优秀宿舍长 3、学习标兵
4、纪律标兵 5、劳动标兵 6、优秀学生会干部
二、评选办法
由班主任和学生会组织在学生中进行民主推荐,学生处组织审定。
三、评选条件
1、优秀班委: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班级前15名,学习成绩班级前20名,担任班委一学期,工作成绩突出。
2、优秀宿舍长: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班级前20名,学习成绩班级前25名,担任宿舍长满一学期,工作踏实认真。
3、学习标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班级前10名,学习成绩班级前5名,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4、纪律标兵、劳动标兵:品端行正,遵纪守规,做事踏实,能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以上。
5、优秀学生会干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班级前15名,学习成绩班级前25名,无挂课,上学期工作成绩突出,所在部门无重大违纪。
四、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先由班级评比申报(各班上报参评学生审批表),再由学生处审核批准汇总报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审过程中,若发现与评定条件不符者,直接取消评定资格,不予补报。
3、集体违反校纪校规的班级酌情取消名额,参加实习、外出学习、毕业的班级不参评。
4、本班学生如没有符合评选条件的,直接取消本项评选资格,不予以降低评选条件。
五、报送时间
各班主任务必于2017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本班评选出的各类优秀学生名单及《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评优选先审批表》交于学生处宋占杰老师,过期不报材料的班级,取消其推荐资格。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评优选先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评优选先审批表;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 生 处
2017年 5月22日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评优选先审批表.xls
宁夏幼专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