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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阶段学生资助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7-11 14:19:47    作者:李汉雄     来源: 学生处    点击:

中专阶段学生资助情况说明

    一、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阶段学生资助包括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中职就读免学费住宿费三项。

    二、申请我校中专阶段学生资助的学生必须是在我校正式注册在籍的学生。若学生重复注册其他学校学籍将无法注册我校学籍,也没有权利享受我校资助。如果学生已注册其他学校学籍,请及时到该校办理退学手续,已免造成重复学籍,无法享受我校资助项目的后果。

    三、为了不影响学生申请我校中专阶段的资助,请仔细阅读相关申请指南。

    四、我校正式在籍的中专学生均享受免学费,不需交学费。

    五、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我校免除住宿费,报名时请按《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阶段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就读免学费、住宿费申请指南》(附件1)的要求向招生老师提交相关材料,不需交住宿费

六、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在假期请按《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阶段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

七、因为申请各项资助、办理资助卡均需要学生本人身份证,请各位同学在假期及时办理身份证(如果身份证无法及时办理出来,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10日

附件1: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阶段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免学费、住宿费申请指南

    一、根据《银川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中就读免除学费住宿费实施办法》【银残联字〔2013〕10号】、《关于调整明确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免学费住宿费申报程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教发〔2013〕293号】要求,为方便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各学校开学时不得收取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和住宿费。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不限户籍,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父母有一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本市(含三区两县一市)范围内高中(包括自治区管理的高中、社会办高中和市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正式在籍就读的所有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高一新生以在学校注册为准)。已享受免除学费、住宿费政策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不再重复享受。

    三、申报审批

1、申报提交资料

1)残疾学生:本人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家庭子女: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第一页、户主页、残疾者页、学生本人页),其父或其母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证必须为第二代残疾人证,第一代残疾证的需到残联换发二代证,其他的证件不符合要求。

2、审批程序

   (1)新生报名时按要求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招办老师初审资格,符合要求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收学费和住宿费,招办老师收取相关申报资料的复印件留档。

   (2)开学报到时将申报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套)上报班主任,由班主任上报学校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

   (3)学校复审合格的同学由学生处组织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报教育局审批。

   (4)教育局审批后,将合格名单报送财务室;审核不合格的学生补交相关费用。

   四、凡是不按时上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期不予受理。

 

附件2: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专阶段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我区属于11个连片特困地区的固原市原州区、同心县、海原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所需材料及审批程序

 1、国家助学金申请所需材料:

    预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开学时需提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件(例如:建档立卡证、低保证、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本人或父母兄弟姊妹重大疾病医院流水等)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助学金审批程序

    (1)开学注册后根据学校通知学生将《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宁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提交本班班主任。

    (2)班主任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的申请材料汇总上交学校审核。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公示。

    (5)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6)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自助卡”,将受助资金直接打到学生本人的“中职学生自助卡”中。

四、凡是不上报材料者视为放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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